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傷亡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勞動關係傷亡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勞動關係傷亡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規定了“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和“僱員受害賠償糾紛”兩個不同類別的案由。僱員受害賠償糾紛是指在僱員關係中,僱員在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中受到傷害,由僱主承擔賠償責任而引起的糾紛。僱傭關係存在與否,是僱主責任的基礎。在這種僱傭關係中,僱員利用僱主提供的條件,在僱主的指示、監督下,以自身的技能為僱主提供勞務,並由僱主提供報酬。工傷事故賠償糾紛則是指各類企業職工在執行工作職責中因事故負傷、致殘、致死,職工本人或家屬要求企業予以經濟賠償的糾紛。因而,區分兩類案件的關鍵取決於當事人之間是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

現實中,除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具有一定人身依附性的勞動關係外,還經常出現勞務關係,勞務關係的僱主不限於用人單位,也可能包括個人,僱工不限於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也包括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等。僱傭關係較之勞動關係更加靈活,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不受勞動法律法規調整,而是基於雙方僱傭合同的約定,受合同法的調整。勞務關係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事項進行等價交換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經濟關係。

通常認為,勞務關係中沒有工傷問題,僱員在工作中受到傷害可以按普通侵權造成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在程式上,這類案件案由為僱員受害賠償糾紛,勞動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經過勞動仲裁程式。

此類問題的解決肯定要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否則,對於具體的問題分析就失去法律上的評判,所以對於當事人來說,勞務關係的解決最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可以得到有效的解決,這樣對於有關人員來說才能獲得權益上的維護與幫助。

標籤:賠償 勞動 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