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2022新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勞動法》新規定是怎麼樣的?
《勞動法》新規定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之下,有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哪些情況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需要雙方當事人對此進行協商的,同時還需要進行注意的就是,如果用人單位的勞動者確實在工作能力這個方面存在著一些問題,也是可以勸退的,但是這樣的一種解除勞動合同之後,需要由用人單位對此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
延長員工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如何計算
工作中,用人單位延長員工工作時間,其實也就是安排員工加班,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有拒絕加班的權利,但要是聽從單位加班要求的話,則可以向單位主張加班工資。那此時延長員工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如何計算?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怎麼算?我國勞動法...
-
陪產期間加班工資怎麼核算?
陪產期間加班工資怎麼核算?陪產期間沒有加班工資。工資是勞動報酬,陪產期間沒有參加勞動,領取的就不是工資而是“生育津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
-
法律規定晚上加班幾倍工資
一、晚上加班幾倍工資對於晚上加班工資的計算:1、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2、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3、在法定節假日...
-
什麼是計件工資,有哪些特點
我國的勞動者中有的是小時工,有的是計件工,還有計時工。其中計件工的工資就被稱為計件工資,那麼大家知道什麼是計件工資嗎?而這個計件工資的特點是什麼,具體形式又有哪些呢?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什麼是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是按照工人生產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