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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申請工傷鑑定?

一、什麼時候申請工傷鑑定?

什麼時候申請工傷鑑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

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將享受待遇:喪葬補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資,社保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資,社保支付)。

二、工傷賠付標準是什麼?

工傷傷殘等級共分十級及賠償標準,如下:

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這種就應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8-24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並按月支付傷殘津貼(75%-90%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直到退休。

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4-16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單位無法安排工作的,有兩種解決辦法:一是按月支付傷殘津貼(60%-70%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單位支付),直到退休;二是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見省市規定。

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享受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6-12月受傷前12月平均繳費工資,社保支付);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見省市規定。

如果是因工死亡的,將享受待遇:喪葬補助金(6月上年月社平工資,社保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8-60月上年月社平工資,社保支付)。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在當代社會,工傷的鑑定對於普通的勞動者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它不僅僅會影響到傷殘等級的確定,還會影響到後續的賠償問題,因此在勞動者傷情穩定的情況之下,應當積極的要求進行工傷鑑定,然後確定傷殘等級。

標籤: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