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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1年高溫津貼標準是什麼?

高溫津貼是國家規定夏季高溫情況下給職工發放的一種工作補助,以保障工作生產的正常運營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每個省市根據自然情況和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高溫津貼的具體規定也不是完全一樣的。那麼高溫津貼的具體定義是什麼?四川高溫津貼標準是什麼?下面本站的小編就給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

四川2021年高溫津貼標準是什麼?

高溫津貼是什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四川2018年高溫津貼標準是什麼?

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規定,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居民消費物價指數增長等情況,決定對高溫津貼標準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天8-12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18元。各市(州)可在上述範圍內,結合本地實際,合理確定本地區高溫津貼標準,並在10個工作日內報我廳備案。

需調整為按月發放高溫津貼的地區,由地級市人社部門按規定另行制定調整方案上報我廳,我廳會同安監、衛計、工會等部門稽核同意後執行。

2、用人單位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工作條件,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或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確定本單位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和工種等,執行本單位所在地的高溫津貼標準,並納入工資總額。

3、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發放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4、調整後的高溫津貼標準從2018年7月1日起執行;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制定高溫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川勞社辦〔2007〕58號)、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241號)同時廢止。

大家可以瞭解到四川高溫補貼的標準一般為每人每天最低10元,最高18元。高溫補貼對於維護勞動者的勞動權益、保障用人單位的正常生產都有著積極的作用。如果員工所在工作單位未能及時發放高溫津貼,勞動者應該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標籤:津貼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