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勞動糾紛案件的條件
《勞動法》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必須是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而向法院起訴,未經仲裁程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2)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當事人。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起訴的,可以直接委託代理人起訴,其他未經委託無權起訴。
(3)起訴的時間,必須是勞動法律規定的時效內,否則不予受理。
(4)起訴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一般應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不得將仲裁委員會作為被告向法院起訴。
-
企業勞動糾紛解決需要請律師嗎
律師解析:1、企業勞動糾紛解決是否聘請律師完全屬於個人自由,並不是訴訟必須聘請律師。對於糾紛比較簡單清楚、證據比較充分、訴訟管轄法院沒有爭議的案件可以不請律師。因為律師收費一定程度上可能會造成委託人的經濟負擔。2、現如今,只有刑法所規定的一些特殊情...
-
工資打錯了對方不願意退還怎麼辦?
律師解析:工資打錯了對方不願意退還的,當事人可以向對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工資打錯了對方不願意退還,其行為已經構成不當得利。一、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
-
要求給經濟補償金是否有法律年限限制
律師解析:要求給經濟補償金有法律年限限制。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
單位如何辭退職工才是合法有效的
律師解析:單位辭退職工合法有效的形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協商,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過錯行為的;勞動合同期滿,且未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勞動者不續簽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