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工作時間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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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了辭職報告後進行勞動仲裁可以麼
律師解析:遞交了辭職報告後可以進行勞動仲裁。若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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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規定產假多少天?
律師解析:法律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者聘用合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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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後不上班生育津貼還給嗎
律師解析:產假到期不去上班,生育津貼不會發放。原因在於:第一,生育津貼在法定產假期間才會發放,各地額外獎勵的產假期間大部分視為正常出勤,由用人單位支付產假工資。第二,產假到期不去上班,達到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程度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辦理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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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有幾個月?
律師解析:國家規定產假天數具體如下: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