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規定離婚撫養費標準的
一般而言主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對於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
-
離婚探望孩子的權利該如何確定
律師解析:離婚探望孩子的權利按照法律規定確定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的權利,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
-
離婚時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在今後是否還可變更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子女的撫養費在離婚後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增加或減少。增加的情況:(1)原定的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2)因患病、上學等原因,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父母在下列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撫養費:(1)給付方的收...
-
一般離婚小孩都是跟誰?
律師解答:三種原則。律師解析:離婚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時通常有以下三種原則:1、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2、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3、子女已滿八...
-
離婚後新生兒上戶口可以跟著父親嗎?
律師解析:離婚後新生兒上戶口可以跟著父親。夫妻離婚後,新生兒上哪一方的戶口,可以由雙方協商約定。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新生兒的父親、母親、撫養人或者其它監護人憑有關證明材料,到嬰兒的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