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關於事實婚姻如何認定
一、人民法院關於事實婚姻如何認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二、事實婚姻能自行解除嗎
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有兩種:一是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二是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針對這兩種情況,對已經形成的事實婚姻要有限制、有條件地予以承認。因此,關於事實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別三種情況認定:
(一)凡是男女雙方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的,則產生婚姻的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履行法定義務,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許同時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應在對子女和財產問題作出妥善處理的條件下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予受理,並做調解和好工作,經調解和好的,則為其補辦結婚登記;若調解無效,則登記離婚。如果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同意離婚,但對子女、財產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則應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按離婚訴訟程式解決。按此種方式處理的事實婚姻,原則上只針對1994年《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行之前的事實婚姻。
(二)凡是男女雙方或一方不符合結婚條件,或同居生活時間不長的,則認定為非法同居,其婚姻關係無效。這種無效是自始無效,當事人可以自行解除,有關部門亦可強制其解除。
(三)自行解除非法同居關係,如果發生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兒童和無過錯一方的利益出發,依照《婚姻法》關於離婚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解釋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處理》。
在我國人民法院在辦理離婚時,如雙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婚姻關係時,應公平的分配這類婚姻財產。如同居關係的,相關的存續期間的財產,應歸屬這類人員的個人所有。不應進行分割辦理,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予分配這類財產。
-
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反悔了怎麼辦
申請婚姻無效後悔了不能撤回,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
-
臨時夫妻能算重婚罪處理嗎?
一、臨時夫妻能算重婚罪處理嗎?算,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
-
同居關係共有財產有哪些
律師解析:同居期間共同財產的範圍有:1、雙方同居於1994年之後,雙方同居期間共同產生的收入、購置的財產等;2、雙方同居於1994年之前,屬於個人財產,但男女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歸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實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收益、住房公積金等;3、同居期間共同財產...
-
重婚罪會判刑嗎一般判多少年?
律師解析:會判刑,犯重婚罪,一般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屬於重婚的情形有以下兩種: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