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離婚案件程式?
一、什麼是離婚案件程式?
離婚程式,是指配偶間解除婚姻關係所必須履行的法律手續。在中國主要有兩種程式:
(1)行政程式。即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式。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在査明雙方是否確實自願、對子女和財產、離婚後生活問題是否有適當處理後,依法准予或不準予登記。准予登記時,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2)訴訟程式。即一方要求離婚的程式。要求離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首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按撤訴處理,調解後達成離婚協議的,製作調解書,協議離婚;調解無效時,則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二、離婚案件的程式是什麼?
1、準備離婚起訴所需要的證據。
2、擬定離婚起訴書或者請律師代寫起訴書,帶齊離婚訴訟所需要的立案材料去立案。
3、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立案。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如果受理,會出具單據和手續,讓你交離婚訴訟費,交費後把單據給法院換票,大多數的銀行在法院設定了便民繳費視窗直接交即可。
5、法院受理離婚訴訟之後,在法定時間內通知對方領取傳票、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通知雙方。
三、法院調解離婚案件有何結果?
1、雙方同意和好,原告撤回離婚訴訟。男女雙方當事人經過調解和好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8條規定,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法院可以不製作調解書。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雙方自願離婚。法院根據當事人協議離婚的內容製作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進行簽收。離婚調解書,與法院作出離婚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當事人婚姻關係合法解除的依據。
3、雙方調解無效,繼續離婚訴訟。男女雙方當事人調解後並沒有和好的,同時沒有達成離婚協議,感情確已破裂難以恢復和好,法院應該判決雙方離婚。
-
有離婚證是否就代表離婚?
律師解析:有離婚證就代表已經離婚了。因為離婚證,是男女雙方合法解除夫妻關係的法律文書,一般由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頒發。我國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
離婚證據應該如何收集呢
律師解析:離婚需要的證據有以下幾種:1、用來證明當原告、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
-
夫妻雙方自願簽了離婚協議之後是不是就有法律效力了?
律師解析:一般生效,但是效力是否及於離婚本身,還要看是否辦理登記離婚。首先,只要夫妻雙方意思表示真實、《離婚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不損害公共利益、符合公序良俗的,夫妻二人在協議上簽字後,協議即成立。但協議成立並不等於協議生效。還需要婚姻登記機關的審查。...
-
離婚起訴書多久可以下來呢
律師解析:離婚起訴書多久能下來,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自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