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公證需要雙方在場嗎?
離婚協議公證需要雙方在場嗎?
離婚協議公證不是離婚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只要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是合法的,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其仍然具有約束力,則離婚協議必須在配偶辦理離婚手續後生效。離婚協議不需要公證員簽署協議,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書。如果你對公證不確定,你將被要求申請離婚協議的公證。
配偶雙方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委託他人。具體操作步驟如下:審查各方的身份和能力,並表達其意圖。 審查離婚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協議的內容:
(一)詢問離婚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關係是否確實破裂;
(二)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和未成年子女是否得到妥善安置;《宣傳法》就共同財產的處理徵求雙方意見;
(三)詢問雙方對債權債務處理的意見;
(四)詢問雙方對探視權的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進行公證,但遺囑、存續、收養等事項需要由個人進行公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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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一方不同意應該怎麼辦呢
律師解析:若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則要離婚的一方需要到對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具體步驟:(1)調查收集證據。(2)寫離婚起訴書。(3)帶齊材料到法院立案。(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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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能夠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嗎?
律師解析:首先,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後,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領取離婚證,具有極強的人身性,其次,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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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需要單位備案的嗎?
律師解析:一般是不需要的,具體看單位的規定。我國公民離婚的途徑有兩個,一是民政,二是法院。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必需是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了書面協議,這樣雙方可以親自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當事人一方起訴的,法院會通知另一方參加應訴,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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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調解離婚嗎?
律師解析:法院可以調解離婚。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調解有三種結果:第一,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訴訟結束;第二,雙方當事人達成離婚協議,人民法院按協議製作離婚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婚姻關係自此解除;第三,調解無效,應立即進入下一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