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境行政處罰法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一、新《環境行政處罰法》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十條【處罰種類】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環境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責令停產整頓;
(四)責令停產、停業、關閉;
(五)暫扣、吊銷許可證或者其他具有許可性質的證件;
(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種類。
二、行政處罰的立案條件有哪些?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第二十二條【立案條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違法行為,應當進行初步審查,並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經審查,符合下列四項條件的,予以立案:
(一)有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二)依法應當或者可以給予行政處罰;
(三)屬於本機關管轄;
(四)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到被發現之日止未超過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違法行為處於連續或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三條【撤銷立案】對已經立案的案件,根據新情況發現不符合第二十二條立案條件的,應當撤銷立案。
第二十四條【緊急案件先行調查取證】對需要立即查處的環境違法行為,可以先行調查取證,並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和補辦立案手續。
第二十五條【立案審查後的案件移送】經立案審查,屬於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管轄,但不屬於本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屬於其他有關部門管轄範圍的,應當移送其他有關部門。
綜合上面所說的,行政處罰是相對人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而需要承擔的行政責任。實際情況千差萬別,有關機關對不同的案件所給予的處罰結果就會不一樣,但不管是哪一種結果都需要出具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確定作出的決定是屬於公平、公正的。
-
新出臺的陝西省環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是什麼?
新規出臺後針對不同的行政處罰的程式進行了細緻劃分,其中涉及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的部分原文如下:陝西省環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三條實施環境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依法維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查處違反環境保護...
-
關於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定是什麼?
一、關於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定是什麼?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需要遵循以下規則:(一)上位法優先適用規則環保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環保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規章;環保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本級和下級政府規章;省級政府制定的環...
-
重慶市環境行政處罰管理辦法中承辦人迴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慶市環境行政處罰管理辦法中承辦人迴避的情形有哪些根據《重慶市環境行政處罰程式規定(試行)》規定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承辦人員應當迴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近親屬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三)法律、法規或者規...
-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版對簡易程式的規定有哪些
一、環境行政處罰辦法最新版對簡易程式的規定有哪些?《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八條【簡易程式的適用】違法事實確鑿、情節輕微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50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適用本章簡易程式,當場作出行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