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辦法中規定的處罰方式有哪些
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辦法中規定的處罰方式有哪些?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第十條 【處罰種類】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環境行政處罰的種類有: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責令停產整頓;
(四)責令停產、停業、關閉;
(五)暫扣、吊銷許可證或者其他具有許可性質的證件;
(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其他行政處罰種類。
第十一條 【責令改正與連續違法認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及時作出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行政命令。
責令改正期限屆滿,當事人未按要求改正,違法行為仍處於繼續或者連續狀態的,可以認定為新的環境違法行為。
第十二條 【責令改正形式】根據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行政命令的具體形式有:
(一)責令停止建設;
(二)責令停止試生產;
(三)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
(四)責令限期建設配套設施;
(五)責令重新安裝使用;
(六)責令限期拆除;
(七)責令停止違法行為;
(八)責令限期治理;
(九)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設定的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的行政命令的其他具體形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行為種類和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規定,行政命令不屬行政處罰。行政命令不適用行政處罰程式的規定。
二、環境行政處罰的主體是怎麼規定的?
《環境行政處罰辦法》
第十四條 【處罰主體】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環境行政處罰。
經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授權的環境監察機構在授權範圍內實施環境行政處罰,適用本辦法關於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
第十五條 【委託處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在其法定職權範圍內委託環境監察機構實施行政處罰。受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在委託範圍內,以委託其處罰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名義實施行政處罰。
委託處罰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受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制度中對環境汙染行為規定的處罰方式還是比較多的,這些處罰方式跟違法方式是相吻合的,比如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而且當事人也及時消除影響,積極配合處理的,有可能就只是進行口頭警告。
-
環保違法行政拘留實施辦法是怎樣規定的?
環境保護是我國步入21世紀後無法繞開的話題,環境保護不只關乎我國的發展,還關乎到全世界的人類命運共同體。我國關於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是十分詳盡和嚴苛的。有網友提問環保違法行政拘留實施辦法是如何規定的,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
-
環境行政處罰案件程式是怎樣的
一、環境行政處罰案件程式是怎樣的?1、調查取證;2、告知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和有關權利;3、聽取陳述、申辯或者舉行聽證會;4、作出行政處罰決定;5、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二、環境行政處罰簡易程式的規定是什麼?《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八條【簡易程式的適...
-
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由哪一個部門執行?
一、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由哪一個部門執行?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有權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有三類:1、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具有法定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得到明確授權,代表國家在某一領域內行使行政管理許可權的行政機...
-
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流程是什麼?
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流程是什麼?1.立案。立案是指環境行政主體對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控告檢舉材料和自己發現的違法行為,認為需要給予環境行政違法人行政處罰,並決定進行調查處理的活動。立案應當填寫專門形式的《立案報告表》,立案後應指派承辦人員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