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與侵權責任的競合如何處理?
一、運輸合同與侵權責任的競合如何處理?
運輸合同與侵權責任的競合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選擇其中一種法律關係,要求對方來進行賠償的。運輸合同當事人承擔什麼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託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二、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有哪些?
(一)託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要求承運人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運輸到約定的地點;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前,託運人可以請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貨地點或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託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如實申報貨運基本情況的義務;辦理有關手續的義務;包裝貨物的義務;支付運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的義務。
(二)承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收取運費及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對逾期提貨的,承運人有權收取逾期提貨的保管費,對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不適合提存貨物的,可以拍賣貨物提存價款;對不支付運費、保管費及其他有關費用的,承運人可以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按合同約定調配適當的運輸工具和裝置,接收承運的貨物,按期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從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收貨人之前,負有安全運輸和妥善保管的義務;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應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
在當代的社會,雙方當事人會在運輸之前約定過程當中的一些事項。也就是通過運輸合同的簽訂來對雙方權利義務作出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運輸合同方面的一些關係與侵權責任關係發生競合,是需要選擇其中一種來要求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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