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失信會連累股東嗎
一、企業失信會連累股東嗎?
一般情況下,基於股東有限責任原則,股東是不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但股東濫用權利的除外。股東僅以出資為限承擔有限責任,沒有以個人財產償還公司債務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企業失信的情況,一種發生於企業的生產經營出現問題,導致沒有按照規定繳納規定的費用,但由於股東一般是不從事企業的生產經營的,所以是不會導致股東的相關失信情況的,對於失信的相關情況認定應當追究企業法人的相關法律責任。
-
一人公司股東對外應否承擔連帶責任根據
一、一人公司股東對外應否承擔連帶責任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由於公司人格獨立,股東原則上並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如果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的財產,就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
-
企業有擔保的公司能變更法人代表嗎
一、企業有擔保的公司能變更法人代表嗎公司在對外擔保期間出現公司決議變更法人代表、原法人代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的情形時,可以變更法定代表人。二、法律規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
-
公司強制解散的流程
公司強制解散的流程為董事會通知股東,董事,監事申請解散登記,公司因為相關法律規定的事項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
-
債務重組怎麼樣處理
一、債務重組怎麼樣處理債務重組的處理方式為債權人或債務人按照我國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法院認為可以重整的應當裁定重整。債務重組的方式主要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等。《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3債務重組方式包括:(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