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停電造成的糾紛怎麼處理?
一、物業停電造成的糾紛怎麼處理?
1、物業停電造成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包括協商、起訴等。
物業管理公司在業主不交納物業服務費時,應當採取合法的手段或途徑來解決,而不能採取停水、停電的措施,如果因物業管理公司擅自停水、停電的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賠償費用支付方式】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2、物業管理公司無權擅自停水停電。
水、電是小區業主生活的必需品,即使合同中對強制斷水、斷電有約定,物業公司也不能以強制斷水、斷電作為手段,要求業主交納各類費用。如果業主欠交費用,物業公司應當與業主委員會協商解決,或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欠費業主支付費用和違約金。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之間是基於物業管理的法律關係,依照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業主有接受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服務的權利,同時承擔支付物業管理費的義務。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同時承擔提供合同約定的服務。因此,業主應履行繳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義務,而物業管理公司應履行合同約定的服務的義務。
3、物業服務指的是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維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活動,物業服務的內容應該按照服務合同的內容進行履行。
物業服務一般都包括綜合管理、房屋及公共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公共秩序維護、保潔服務、綠化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停車管理服務等。所以即使業主不交水電費,物業管理公司也是無權停電停水的。而上述情況更是無權停水停電的。
只有經供電供水部門委託物業公司代收水電費,那麼在業主拖欠水電費時,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對業主停水停電。物業公司聽從開發商的指使,擅自停水停電的行為,是違法的,受損業主可以追究物業公司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對業主採取停水停電措施的情形
1、業主欠繳水費電費,而物業管理公司獲授權代收代繳時,可以停水停電。
2、突遇災害性事故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停水停電。
例如,遭遇火災時,物業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停電;業主家無人時遇爆水管,物業可停水。
3、根據相關行政命令或接供水供電部門停水停電通知時,物業有權停水停電。例如供電部門要保修供電線路,向公眾發出停電通知時,物業可在規定時段內進行停電。
在一般情形下,物業公司是沒有任何權利停水停電的,故此物業不得因為與業主發生糾紛就實施停電、斷水等的行為,否則物業有向業主支付損害賠償金的可能。當然,若是因為地震等不可抗力導致的停電,物業公司一般並不需要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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