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糾紛屬於不動產糾紛嗎?
一、物業糾紛屬於不動產糾紛嗎?
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是因對不動產的使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發生的糾紛。無論是不動產物權糾紛還是不動產債權糾紛,都應適用專屬管轄制度。不動產物權糾紛是基於物權的確認、分割、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和保護,以及相鄰關係等引起的糾紛。從物業服務內容看,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包括對小區業主共有部分、共有設施的維修、養護、管理和維護,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以及廣告等公共收益的收取、使用進行公示說明等。
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目的亦是為了業主更好地使用、保護和管理自己的專有和共有之不動產物權。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之癥結亦在於業主認為物業服務企業服務不到位繼而拒交物業服務費,案件之審理多牽扯到合同雙方對專有和共有部分物權的使用、管理、收益、保護等。認定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是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合理合法。
二、和物業發生糾紛怎麼解決?
1、由第三人調解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來主持雙方進行協商,促成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般調解可分為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種,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2、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雙方發生糾紛後,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請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以解決糾紛。
3、投訴
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時,業主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向其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業主和物業簽訂服務合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調解不成的,業主可以去法院起訴,在起訴之前要確定管轄法院。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屬於不動產糾紛,適用於專屬管轄,應當到物業企業所在地法院辦訴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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