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的條件是什麼?
房屋租賃合同變更在實踐中是存在的。那麼,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的條件是什麼?哪些情形下房屋租賃合同可以變更?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的程式有哪些?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的條件後有什麼影響?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當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賃合同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是房屋租賃期間,經租賃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房屋租賃合同。
二是房屋租賃期間,租賃當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處理:
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終止的,由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者有多人的,應當協商確定一名承租人。協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變更承租人;
協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繼續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確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權。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改建、擴建、拆除重建,原租賃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適用的,出租人應當與承租人協商變更租賃合同。
辦理程式
一、以下情形申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一)租賃當事人一方更改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簽訂租賃合同變更申請表,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二)房屋的租賃期限、租賃部位、租賃價格、租賃面積等現狀發生變化的,應當簽訂租賃合同變更申請表,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登記備案。
二、申請辦理房屋租賃合同變更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 變更房屋租賃合同申請表
(二) 房屋租賃合同
(三) 租賃雙方身份證明
(四)房屋租賃合同變更證明檔案(因單位體制改革或資產重組更名而變更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須提供單位更名轉制批文或工商局證明;因租賃一方姓名更名而變更出租人或承租人的,須提供戶口簿或派出所證明或相關有效檔案;房屋門牌或單元號發生變更的須提供公安部門門牌證明)。
本站小編為您整理這篇文章。以上就是對“房屋租賃合同能不能更改”“如何更改房屋租賃合同”所做的分析。從大部分實踐情況來看,當事人如果想要更改房屋租賃合同,那麼就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否則很難更改房屋租賃合同。如果房屋租賃雙方難以達成一致,那麼就要儘快請律師幫助收集證據和準備材料,以便做好訴訟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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