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個人租房合同違約責任是什麼?
一、我國個人租房合同違約責任是什麼?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為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二、租賃合同常見的違約情形
1、在租賃關係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賃合同的時候,應該提前一個月來告訴對方,若不告知對方,屬於違約行為。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我國的租賃合同是我國最為常見的合同型別之一,因此我們在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簽訂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例如合同的條款、違約責任的劃分等。
-
房屋中介是居間還是行紀?
律師解析:居間合同。租房中介不是行紀合同,而是屬於居間合同,現為中介合同。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這種合同也稱之為信託合同。所謂中介合同,是指中介根據委託人的要求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提供機會或進行介紹...
-
未經消防驗收房屋出租合同效力應怎樣認定
律師解答:一般認定無效。律師解析:認定如下:1、以未依法經消防驗收合格的房屋為標的物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因違反標的確定、可能和合法的合同有效要件之規定,應當認定無效。2、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消防驗收合格,租賃標的物符合了法律規定,無效合同經過瑕疵補正而變為...
-
租房到期後合同應該咋樣辦理
律師解析:租房合同到期後合同是可以續簽的,當然如果說雙方當事人都不願意續簽的話,那麼就可以解除這樣的一種租房合同關係,日後的話是可以重新進行房屋租賃的,如果要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話,那麼需要在租賃期屆滿之前三個月提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
-
剛畢業工作,找人合租要注意什麼?
作為剛剛步入社會的應屆畢業生,經濟水平一般不高,事業也正處於起步期,可能單獨承擔租房的房租比較困難,這時候,能夠減輕自己經濟壓力的合租就成了大部分年輕人的選擇,但是合租也會出現很多問題,尤其是和陌生人合租,為了避免今後鬧矛盾,最好在開始的時候雙方就把合租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