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否可以轉租,可以轉租房屋嗎
現實中,有的人租了房子不願意自己住,想把房子轉租出去,覺得這樣更為划算,用轉租作為一種投資,但是轉租是有風險的。而從法律角度分析,究竟房屋是否可以轉租呢?而轉租房屋的,此時又會產生怎樣的風險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房屋是否可以轉租
房屋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在得到房東的同意下,將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因此,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轉租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出租人在一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的,轉租合同有效,反之則應認定為無效合同。
二、房屋轉租有哪些風險呢
風險一:租金無法收取
收不到租金的情形最為普遍,所以這也是房東最為關心的一個問題。租客以各種理由拖欠租金的,可以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包括拖欠租金的違約條款。在租賃合同中就約定,如果出現拖欠房租達2個月以上的情形,房東可以終止租賃合同,並要求租客賠償損失。
風險二:房屋不當使用
房屋遭到濫用,比如改變了居住用途,或者私自進行改裝等,這都會讓給房東帶來意想不到的風險。對於本地的房東來說,一定要勤快一點,只要有機會,必須到出租房屋去巡視一番,以防止房屋被不當使用。
風險三:連帶法律責任
租客如果做出違法亂紀的事情,房東也會受到牽連。根據公安部門對流動人口管理的要求,要在全國建立出租房屋備案制度,出租人也會因此要承擔相應的治安責任,並實行責任倒查和責任追究,因此必須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管理。
風險四:租客“惡意添附”
在徵得房東同意的前提下,租客代為裝修,但這其中往往會出現“惡意添附”的情形。
風險五:電話成為“吸血鬼”
為了租客方便,有些房東會代為安裝固定電話,這也要當心,以免自己承擔鉅額話費。
風險六:滅失風險不得不防
滅失風險是一種極端情況,但如果是因為自身原因造成,則應該由自己來承擔。應該重視租客所反映的情況,比如電路、煤氣管路老化問題,這容易引起火災,導致滅失風險出現。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允許承租人轉租房屋,但此時最好是能夠經過原房東的同意,否則的話承租人就會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而轉租房屋也會有一定的風險,具體包括了上述六種,要是你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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