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買受人能要求退回定金嗎
如果因為賣方原因導致合同沒有簽訂的,可以要求退回定金,而且可以要求雙倍退還;反之因為買方自己原因導致合同未簽訂的,則不能要求退還定金。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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