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小區內的哪些事項需由業主共同決定,俞雯律師為您解讀
某小區部分業主訴稱,該小區的業主委員會四次選聘並解聘物業服務企業,均沒有召開業主大會,而是自行決定。業主大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合同內容也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召開業主大會審定,部分業主要求罷免這家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撤銷業主大會與該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業主們的做法合理嗎?業主委員會有權自行決定一些事項嗎?俞雯律師為您解讀。
法院認為,業主大會的決議必須是依法設立的業主大會作出的,同時應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不違背社會公德,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決議,才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被告選聘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法定程式,不符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並且不能代表業主的真實意思表示,侵害了部分業主合法權益,故部分業主主張撤銷業主大會與某物業公司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的訴求,於法有據,應當將該份物業服務合同予以撤銷。
因此,若您所在的小區選聘或者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您和家人並不知曉,小區委員會也未召開業主大會,則該物業服務合同應予以撤銷。
涉及法條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
2023年度貴州省工傷賠償標準,(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
2023年度貴州省工傷賠償標準(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一、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為前提:1、五級傷殘:(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18個月;(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85047元/年÷12個月×36個月=255141;(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85047元/年...
-
最高法民一庭,離婚訴訟中不動產分割審判實務問答‖大竹縣律師
一、一方起訴離婚時,要求法院將其父母在自己婚後部分出資所購買房屋判令歸自己所有時,能否得到法院支援?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
-
協議和合同的區別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經常會遇到“協議”和“合同”這兩個詞。儘管這兩個詞在日常對話中經常被混用,但它們在法律上有著明顯的區別。理解這兩者的區別對於保護我們的權益和維護良好的商業關係至關重要,昆明律師劉瑾東律師將詳細解析協議和合同之間的區別...
-
夫妻離婚後,女方的嫁妝要平均分割嗎?
夫妻離婚後,女方的嫁妝要平均分割嗎?男婚女嫁,是每個人的終身大事,男方娶媳婦要給女方彩禮,女方嫁女兒要陪嫁妝,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習俗。那麼,在生活中,夫妻兩個人經常因嫁妝引發訴訟糾紛,今天就來聊一聊關於嫁妝的法律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問題。夫妻離婚後,女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