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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可取保的是否能判緩刑

法律1.58W
刑事案件可取保的是否能判緩刑
刑事案件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

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備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的考驗期間內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的一種制度。


緩刑的適用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1、緩刑適用的物件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超過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於他們的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不適宜放在社會上執行,所以不能適用緩刑。


2、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微,悔罪表現比較好,放在社會上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


3、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對於累犯不能適用緩刑。這是因為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還判處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應當執行,而不受主刑緩刑的影響。


緩刑的考驗期限,是指對受緩刑宣告的犯罪分子進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1年。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規定定期向執行緩刑的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能折抵緩刑的考驗期限。


在看完了上文的內容之後,相信大家已經清楚刑事案件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了吧。但也要注意,如果此時罪犯屬於累犯或者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那麼此時即使滿足了緩刑條件,也是一定不能被判緩刑的。而在訴訟過程中,小編建議最好委託律師來提供幫助,如果可以爭取到緩刑的話,其實對罪犯是很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