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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保障金裡年平均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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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保障金裡年平均工資怎麼算
殘疾人保障金裡年平均工資怎麼算

交納殘疾人保障金年平均工資指的是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是根據全體員工的年工資的平均數來進行計算的,即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八條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