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08年之前的勞動合同法

法律3.13W
08年之前的勞動合同法
08年之前的勞動合同法和現在的有什麼區別
1、2008年之前或之後簽訂的合同,都適用《勞動合同法》。區別在於:2008年前簽訂的合同,08年之前的勞動合同法不計入”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2008年之後簽訂的合同,可計算簽約次數。 2、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只要提前30日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情況下,員工辭職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但如果員工和公司簽訂過服務期合同,員工在服務期滿前辭職,公司可要求員工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如果你和公司沒有約定過服務期(必須在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及其他福利待遇的情況下,公司才可以與員工簽訂服務期合同),公司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行為是無效的,你可以拒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