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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陽交通傷殘鑑定請求由誰受理?

一、阜陽交通傷殘鑑定請求由誰受理?

阜陽交通傷殘鑑定請求由誰受理?

1、阜陽交通傷殘鑑定請求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受理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2、發生交通事故後,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後,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求出具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委託書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

3、不管是公安機關交通部門的傷殘鑑定委託書還是起訴後向法院申請鑑定,傷殘鑑定最好還是委託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帶著去做。原因是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對傷殘鑑定的標準掌握的比較好,看到相關材料大致就可以判斷出傷殘級別,防止有的保險公司和鑑定機構勾結,將當事人的傷殘鑑定做低;專業的交通事故律師去鑑定機構做傷殘鑑定,鑑定機構的鑑定人知道專業交通事故律師的專業知識水平,鑑定結論相對就會客觀公正。

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期限是怎樣的?

1、傷殘鑑定一般是在治療完成後就可以進行。

如果是因為涉及傷殘申請傷殘保險金給付的,均須進行傷殘鑑定。傷殘鑑定的時效必須等到“醫療終結”方能進行,即被保險人出險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和功能鍛鍊後,其功能恢復到一定的程度處於穩定狀態,此時才能準確評定傷殘的程度。通常鑑定時效為出險後3-6個月,為有利被保險人考慮,最長不超過6個月。

2、如果是因為侵權受傷的,傷殘鑑定也需等到其功能恢復到穩定的狀態。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如果是工傷,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如果是侵權受傷,則可以由醫院鑑定或者由法院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可能不僅會導致一方當事人受傷,還有可能會導致殘疾現象發生。根據規定,受害者在經過醫院治療、傷情穩定之後,生活自理能力、或者是勞動能力依舊受到影響,可以向當地具有相關資質的部門,提出傷殘鑑定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