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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車輛違章處理,如何繳納罰款?

一、無錫市車輛違章處理,如何繳納罰款

無錫市車輛違章處理,如何繳納罰款?

無錫市車輛違章之後,直接去當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當事人在無錫市駕駛車輛,然後發生違章情況,交通警察對當事人進行罰款處罰的,當事人應當在十五日內,拿著行政處罰決定書,去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銀行收到罰款之後,會向當事人出具無錫財政部門統一制定的罰款收據,證明當事人已經繳納罰款。

二、逾期未繳納罰款的後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未在十五日內去銀行繳納罰款的,行政部門會每日按照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的標準加處罰款,當事人還是不去繳納罰款的,行政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受理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讓當事人自願去繳納罰款,在規定時間內還未繳納的,人民法院才會採取強制措施,查明當事人的財產情況,當事人有存款的,會直接從銀行的賬戶劃撥罰款。

綜上所述,當事人在無錫市駕駛車輛違章之後,交通警察對當事人出具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當事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去無錫市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繳納罰款之後,銀行會出具相應的罰款收據,當事人逾期未就繳納的,會加處罰款,還是對當事人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