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政策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政策是什么?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范围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对经济补偿金做出了明文规定,对支付标准及支付条件给予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的,单位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最多补偿的年限不超过十二年。另外,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该按照经济补偿金二倍承担赔偿责任。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几
律师解答:80%。律师解析:百分之八十。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
-
员工在孕期不续签合同公司能否要赔偿
律师解答:单位不需要赔偿。律师解析:单位不需要赔偿。1、员工在孕期不续签合同,单位不需要赔偿,但合同应当延期终止。2、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3、员工在孕期不续签合同,属于员工自动不续签的情形,...
-
在私人老板打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工伤怎样赔
律师解析:在私人老板打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工伤,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支付的凭证、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
-
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样计算
律师解析: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应该按照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报酬或第一个月所支付的工资进行计算,且支付不超过11个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