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多长
又是一年毕业季,作为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签劳动合同固然是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在签劳动合同之前对自己的相关权益的了解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问题。不少应届毕业生都在问试用期有多少。下面本站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多长。
一、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多长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因此,小编提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的其他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届毕业生由于缺乏社会经验与工作经验,再加上求职心切,让用人单位抓住弱点后就一个劲的侵犯应届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要是您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请及时与本站在线律师联系,我们会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小编也提醒各位,找工作一定不要心急,否则的话容易给自己带来一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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