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申报个税吗?
一、临时工工资申报个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若临时工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若临时工与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申报纳税。
二、临时工存在的问题
大量存在的临时工,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弊端。临时用工不稳定,随时有可能被解雇,劳动者权益难以维护;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对企业而言,雇用临时工看似减少了用工成本,但每雇用一次临时工,就意味着需要从头开始培训,无形中增加了培训成本;加上临时工多数都是非熟练工,难以保证工作质量,对企业长久发展显然不利。
另一方面,临时工容易成为相关方面推脱责任的渠道,这些事确实有可能是临时工干的,因为他们没有长期意识,难以推动社会进步。
三、非正式员工的种类
1、临时工
是企业的临时性用工,是指国有企业中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进入城镇从事临时性或季节性劳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种劳动力的使用,总体上是临时性的,但有的也长达数月乃至数年。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具有苦、脏、累、险的特性,职业危害严重,工作时间也比较长,但是公司不会给他们补偿性的津贴,也不会给他们基本工资以外的福利、奖金。当然更主要的是没有针对他们的激励机制。
2、兼职员工
是指在多个企业从事工作的人员,从企业角度来看,他们从事的多是非全日制工作,他们或者是有其他有固定劳动关系或者没有劳动关系。
3、租赁员工
又称为派遣雇员,是人才与其所属单位(或中介)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由所属单位将人才租赁给人才承租单位;承租单位对人才享有使用权并向其所属单位(或中介机构)支付使用费。人才不用转户口、人事档案,可避免因对行情不了解而让人才利益受到侵害,能够使人才的聪明才智得到有效发挥,提高收入实现价值。
4、顾问人员
他们通常是社会上学历高、收入高的知识分子或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常与用人单位建立经济合同关系,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并为社会提供合法的服务性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当今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经济体制的多样化,使得人们的劳动关系也趋向于多元化,非正式就业已经成为多种就业方式的一种,而非正式员工也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力军,尤其是非正式员工在国有企业的比例不断攀升,他们在国企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临时工属于非正式员工,临时工在实践中个还是存在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临时工的福利待遇等存在许多的问题,对这部分的劳动者的积极造成很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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