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职工名册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职工名册的内容有哪些?
一是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
二是用工形式,包括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等;
三是用工起始时间,即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
四是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除上述内容以外,用人单位职工名册还可以记载与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有关的其他一些内容。为免发生争议和防止用人单位造假, 职工名册应有劳动者的签名确认。
二、职工名册必备理由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补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企业必备职工名册,既可以在产生劳动争议时作为有力的证据,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罚款。
建立职工名册的对象包括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招用的劳动者,包括合同工、劳务工、非全日制用工等。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职工名册就是用于记录单位劳动者基本的情况;一般在写职工名册时就需要把劳动者所有的相关信息全部的注明清楚,其目的性也是为了保障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职工名册在制定好之后,就需要劳动者确认签名。
-
签了一年的合同辞职算违约吗?
一、签了一年的合同辞职算违约吗签了合同辞职并不算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其他规定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
-
民法典中赠与合同签订后可否撤销
一、民法典中赠与合同签订后可否撤销赠与合同想要撤销必须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而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
-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一、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规定是哪些?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很多,包括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中有非法的内容等。《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
-
刘XX与路桥区路北街道洋叶村村民委员会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XX。委托代理人:张元,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路桥区路北街道洋叶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於XX。委托代理人:茅XX,浙江XX律师。委托代理人:李X,浙江XX律师。上诉人刘XX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2015)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