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徵地拆遷 > 宅基地

上虞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政策是什麼?

宅基地1.7W

上虞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政策是什麼?

農村宅基地的劃分和使用有嚴格的標準,想要申請宅基地必須是村集體的成員,這是申請宅基地的前提,農村宅基地是村民很重要的一項不動產,可以在農村宅基地上進行房屋的建設,宅基地的審批並非可以向其他事項一樣經過村集體決定後就能進行,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解答上虞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政策。

一、宅基地申請人户籍

《上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私人建房管理的意見》中,詳細規定了上虞市對於農村私人建房户人口按户籍所在地在冊農業人口計算。凡户籍關係不在申請建房户所在行政村的,不得計入建房人口,不得單獨申請建房,主要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對於農轉非、在校學生、回原籍落户的職工、軍人或者回鄉定居的海外華僑等特殊人羣,則規定可計入建房人口,不得單獨申請建房。確實無農村家人的,可按照小户限額標準單獨申請建房。

2、成年子女與父母在2006年11月21日前已經公安機關批准立户的,且户口均在本行政村內的,可依户申請建房。

3、因離婚造成無房的,無房一方人員可以計入落户家庭建房人口。落户本行政村的,落户之日起5年內不得單獨申請建房;落户至其他行政村的,落户之日起滿2年的可在落户地行政村內單獨申請建房。

二、宅基地審批政策

《上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私人建房管理的意見》中提出私人建房審批實行鄉鎮、街道與部門聯動審批,嚴格執行受理踏勘、打樁放樣、砌基複核和竣工驗收“四到場”制度,如實填寫記錄卡,全程監管建房行為,提高審批效率。具體程序如下:

1、申請受理。鄉鎮、街道在接到行政村呈報的農户建房申請後,在7個工作日內,會同國土部門進行實地踏勘。

2、聯合踏勘。鄉鎮、街道和國土部門聯合踏勘現場,審查申請家庭人口分户、舊房現狀及處置方案、户均限額面積、用地規劃類型等情況,審查填報相關資料。工作人員現場告知建房資料和注意事項併發放書面告知書,建房户當場簽收告知書和簽署依法依規建房的承諾書。

3、批前公示。鄉鎮、街道和國土部門聯合踏勘後5個工作日內,由鄉鎮、街道負責將農村私人建房擬審批對象、規劃選址、用地面積、舊房處理等情況在本村範圍內公示,接受羣眾監督,公示期限為5天。

4、舊房處置。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對應拆舊房,由國土部門與建房户簽訂《農村私人建房拆舊建新若干約定》。經村委初審,同意將舊房調劑給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村民的,調劑雙方簽訂初步調劑協議,並提供給國土部門初審。

5、聯審聯批。舊房處理方案初審同意後,鄉鎮、街道在7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理規劃審批手續,並將審批結果及時抄送國土部門,在市政府完成用地批准前,不得將規劃批准手續交給行政村人員或建房户。國土部門在收到規劃批准手續後7個工作日內負責審批辦理《私人建房呈報表》(以下簡稱《呈報表》)。

6、拆舊驗收。市政府批准建房後,國土部門及時通知建房户進行舊房處置。

7、打樁放樣。舊房拆除驗收合格後,建房户應向村委會提出放樣申請,村委及時告知鄉鎮、街道。鄉鎮、街道接到申請後2個工作日內,會同國土等部門現場頒發《呈報表》和規劃批准資料,並予以打樁放樣,國土部門工作人員填寫《二到場記錄卡》,《二到場記錄卡》由建房户户主、鄉鎮、街道和國土部門工作人員、村幹部現場共同簽字確認。

8、砌基複核。新房砌基後未澆地樑前,建房户應向村委會提出複核驗收申請,村委會及時告知鄉鎮、街道。

9、驗收發證。新房建造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建房户應向國土部門申請土地初始登記,確認土地使用權,核發土地使用證。

關於上虞市農村宅基地審批政策的內容如上所述,農村宅基地的審批並不是村集體能夠決定的,國家將這項權利劃分給土地管理部門,必須經過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批才能夠進行宅基地的劃分,這樣可以防止村集體內部劃分產生矛盾以及其他問題,具體的宅基地審批政策大家要綜合本地政府發佈的消息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