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情況下怎樣離職的?
一、沒有勞動合同情況下怎樣離職的?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怎麼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與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後,需要一份連續一個月的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沒有與工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需要向工人支付雙倍的工資。從有關規定來看,一般是從建立用工關係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但最多可以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1、我們應該給那些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僱員雙倍的工資;
2、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給予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書面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的最低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書面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書面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跟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要在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工資,員工還可以隨時跟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的同意。雙倍工資最長能支付11個月,超過一年沒有籤合同的,認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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