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工資怎麼算?
一、試用期勞動合同工資怎麼算?
勞動者試用期工資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由用人單位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百分之八十,並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離職工資規定
1、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什麼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
2、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放給你。
三、試用期離職公司不發工資怎麼辦
當被拖欠工資時,如果沒有籤勞動合同,想維權就要保存下列證據: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當用人單位在辭職後不發勞動者應得的工資時,可以有下列途徑解決: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
2、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勞動監察投訴比較簡單一些,適合少量工資,爭議較少的情況,免費;
勞動仲裁程序多一些,適合較為複雜或工資較多,或者需要申請經濟補償、賠償金等情況,也是免費。
3、收集相關證據,需求幫助。
綜上所述,在我國的勞動法中,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也是有試用工資的,但是很多單位會以各種理由不給勞動者發放試用期的工資,這是違反勞動合同的,因此勞動者要是沒有得到試用期的工資是可以向勞動部門提出勞動仲裁的,如果可以協商則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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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懷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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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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