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內容有什麼
一、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內容有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本條是關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法律後果的規定。
所謂“違反本法規定”,是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六、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四、四十五條規定,以上規定都是強制性執行的,如果違反了,就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本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首先應尊重勞動者的選擇,如果勞動者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就使該合同“恢復原狀”,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勞動合同就可以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就要按照本法的第八十七條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二、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多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經濟補償金=基數×年限
年限: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基數:勞動者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並設定了勞動者月工資的下限,如果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三、什麼情況下支付賠償金?
在《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説,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法律依據的(即“違法終止或解除”),勞動者可以選擇:
(1)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當用人單位違法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如果選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無權再要求用人單位向其支付賠償金。但是在勞動合同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情況下,則仲裁員或法官可以裁決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經濟賠償金一般是由於企業違約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但是它的補償是有一定的界限的也不是無限的,經濟賠償金存在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稍有不慎就會導致兩者的利益會有損失,因此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任務來定。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為勞動者的月工資乘以勞動者在有關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以此來計算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因為他人違約而需要進行的補償,在滿足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條件下,用人單位必須向員工進行補償。
-
勞動能力鑑定程序如何走
律師解析: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序:先提出申請;然後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法受理;再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最後再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將結論書送達給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法律依據:《...
-
老闆拖欠工資怎樣沒簽合同的
律師解析:老闆拖欠工資沒簽合同解決方法如下:1、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2、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3、勞動者可以與老闆進行協商;4、勞動者可以用其它方式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從而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
女職工懷孕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析:女職工懷孕,若沒有過錯行為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懷孕女職工若有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過錯行為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若屬於違法辭退的,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標準的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
-
勞務合同適用哪些法律
律師解析: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一般是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產生。勞務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從法律適用看,勞務合同適用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