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派遣糾紛如何處理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勞動糾紛該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錄用員工會與求職者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其中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產生了分歧,也叫勞動糾紛,那麼發生勞動糾紛該如何處理來維護自己的權利與業務呢,下面就來一起看看。發生勞動糾紛時應首先申請勞動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
1、申請。首先申訴人應在權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提出申請。當事人按仲裁委員會提供的《申訴書》填寫一式二份,附勞動合同、身份證複印件及相關的證據材料;申訴人系用人單位的,應附營業執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複印件的應帶原件核對。
2、受理。自當事人提交符合填寫要求的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仲裁委員會將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通知當事人。
3、委託。當事人可以委託不超過二名的律師或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委託他人蔘加仲裁活動,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明確委託事項和權限。
4、舉證。勞動爭議案件一般由申訴人提供證據;因用人單位應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責提供證據。
5、審理。雙方當事人應按仲裁庭指定的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參加庭審活動。申訴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按撤訴處理;被訴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庭的,仲裁庭可進行缺席審理並作出缺席裁決。
6、調解。仲裁員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先行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在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7、裁決。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8、結案。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一般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內結案;如案情比較複雜的,經批准最多可延長30天。
-
員工的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
一、員工的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不可以延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
-
勞動仲裁受理哪些爭議
一、勞動仲裁受理哪些爭議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
-
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是什麼?
我們在新聞節目中經常看到這樣的節目,民工工資被包工頭拖欠,民工和包工頭協商不成就只好通過勞動仲裁委員會來仲裁。勞動仲裁委員會這個機構名詞經常出現在法治維權節目中,那麼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是什麼樣的?下面由本站小編來普及下這個法律小知識。一、勞動仲裁...
-
勞務派遣合同給用先仲裁在訴訟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國家關於勞動方面的爭議糾紛還是比較多的,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話,那麼大多數人都會選擇仲裁或者訴訟,這兩種途徑都是法律所允許的,當然它是存在着一個先後問題,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勞務派遣合同給用先仲裁在訴訟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一、勞務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