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週歲以上單位有權辭退工人嗎
一、55週歲以上單位有權辭退工人嗎
即使年滿55週歲員工,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還是可以按規定辭退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公司不需要補償員工的情形
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對你補償或者賠償的: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是以下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我們常説的 1個月工資的補償):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綜上所述,55週歲以上如果符合勞動法規定情況員工過錯的,用人單位有權利辭退工人,其他情況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會按照工作年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半年以下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仍然補償一個月工資。
-
開除補償金額如何算
律師解析:開除補償金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
-
員工因公受傷公司是否可以解僱
律師解析:員工因公受傷公司不可以解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員工提供的信息用人單位怎麼核實是不是真實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合適員工提供的信息是不是真實,可以根據員工提供的身份證件核實身份信息;通過員工提供的畢業證、學位證核實學歷是不是和用人單位的要求一致,是不是學歷為真實的,也可以去派出所和社保局核實是不是真實。勞動者應該為用人單位提供正確的個人信息,否...
-
怎麼確定是勞務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勞務關係是勞動者與用工者口頭或者書面約定好,由勞動者向用工者提供勞動服務,用工者按照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務報酬的一種法律關係。鑑別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出現事故,勞動關係員工只能申請侵權損害賠償,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申請侵權損害賠償和工傷賠償;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