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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前辭職可以嗎?

工傷鑑定前辭職可以嗎?

工傷鑑定前辭職可以嗎?

工傷鑑定結果出來後可以辭職。首先要明確一點,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在職的時候就可以領取,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是在離職的時候才能得到。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

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如果認定是工傷(取得工傷認定書),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1.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費用: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實報實銷

2.伙食、交通、食宿費:市內住院伙食補助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70%發給;轉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費按本單位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3.工資、福利及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不變,停工留薪期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經鑑定後,延長期不超過12個月。生活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由單位負責

如果傷愈穩定後,會影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就是傷殘等級鑑定。鑑定結論再1-10級的,可以享受傷殘待遇:

1.護理費:評定傷殘等級和護理等級後,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等級,支付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2.傷殘津貼:1級—4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90%、85%、80%、75%發給;5級—6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70%、60%發給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級—10級分別按本人工資的27個月、25個月、23個月、21個月、18個月、16個月、13個月、11個月、9個月、7個月發給

4.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5級—10級傷殘,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根據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規定實施

5.養老醫療保險:1級—4級職工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按規定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5級—6級職工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按規定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鑑定之前最好不要辭職,在工傷鑑定之後進行辭職的話可以獲得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職的時候可以拿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所以儘量不要在工傷鑑定之前離職,最好是在工傷鑑定之後拿到傷殘補助金之後再進行離職。

標籤:工傷 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