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租房合同要注意哪些事
簽訂租房合同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房屋具體情況,寫明房屋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説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衞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
3、房屋用途主要説明以下兩點:房屋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其他人合住;房屋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合同中約定一個租賃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後,承租人將住房退還給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繼續租賃這套住房,則要提前通知出租人。
5、房屋及支付方式。房屋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房屋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房屋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7、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情形,並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解決辦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
一直不交房多久可解除合同
律師解析:一直不交房多久可以解除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先催告交納,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承租人對出租房是哪些保管義務
律師解析:具體義務包括:一、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佔有租賃物,有保管和維護租賃物的義務。二、租賃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應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賃物有收益能力的費用是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費用,此項必要費用應由承租人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居住權人可以出租房子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居住權人一般不可以出租房子。居住權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具有人身專屬性。居住權人不屬於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對該房屋不具有所有權,無權對房屋進行租賃收益,居住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法律依據:《...
-
未經消防驗收房屋出租合同效力應怎樣認定
律師解答:一般認定無效。律師解析:認定如下:1、以未依法經消防驗收合格的房屋為標的物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因違反標的確定、可能和合法的合同有效要件之規定,應當認定無效。2、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消防驗收合格,租賃標的物符合了法律規定,無效合同經過瑕疵補正而變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