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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申請離職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一、員工申請離職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員工申請離職公司拖欠工資怎麼辦?

如果員工離職時,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員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保障自己的權益:

第一,可以到當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第二,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是因為拖欠工資而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如果員工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後的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用人單位在收到仲裁裁決後,既不提起訴訟,也不履行裁決的,員工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公司不給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裏的工資數額。

三、公司扣工資的合法情形有什麼?

1、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2、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投訴;如果這種方式無法解決矛盾,可以去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按時支付工資和相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