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賣、轉讓軍隊房地產罪量刑標準
軍人違反職責罪3.2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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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俘虜罪概念
私放俘虜罪,是指軍職人員違反戰場紀律,對被俘的敵方人員擅自放走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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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傳、假傳軍令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戰時違抗命令罪的界限 1、客觀表現不同。假傳軍令罪是行爲人傳達或發佈經過僞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現爲積極的行爲,違抗作戰命令罪則是拒不執行上級的作戰命令,一般表現爲不作爲;拒傳軍令罪,也表現爲不作爲,即拒絕達軍事命令。但拒傳軍令罪的行爲人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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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泄露軍事祕密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是所有軍人,即《刑法》第450條所規定的人員。既包括對軍事祕密負有特殊保密義務的軍人,如機要、通信、保密人員等,也包括所有了解軍事祕密的普通軍人,而且不論他們是透過職務活動了解的軍事祕密,還是透過其他渠道瞭解的軍事祕密。(二)主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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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賣、轉讓武器裝備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行爲人必須具備軍職人員的特定身份,不具備軍職人員的特定身份不構成本罪犯罪主體。(二)主觀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行爲人是在明知的情況下侵犯武裝部隊武器裝備的所有權,並積極追求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爲。(三)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