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土地糾紛怎麼樣解決
一、和解。即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民事糾紛的主體,對爭議的事項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能。是否行使處分權能、何時行使處分權能以及以何種方式行使處分權能自行決定。
二、調解。可以委託村委會依據一定的社會規範(習慣、道德、法律等規範),居中溝通資訊,擺事實明道理,促成雙方相互諒解、妥協,從而達成最終解決糾紛的合意。
三、仲裁。所謂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法對民事糾紛居中審理並製作一定法律文書平息衝突的方法。仲裁屬民間性質。仲裁的基礎是當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說,提交仲裁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爲前提,否則,仲裁程序不能啓動。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員也由當事人選任。
四、訴訟,即“打官司”。相對於人民調解、當事人自我平息、單位(或部門、社區)處理和仲裁機制而言,民事訴訟是典型的公力救濟形式。這種公力救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強制性。民事訴訟還是國家處理民事糾紛的最有效也是最後的手段。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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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屋的宅基地怎樣確權
依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確權的權利主體爲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說只有鄉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確認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權力。農村土地確權的主管部門目前是國土+農業,五年內要統一過度到國土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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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權沒有過戶的宅基地
律師解析:確權沒有過戶的宅基可以透過方式是:1、由本人向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用地申請。2、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其成員會議或者村民委員召開其村民會議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進行討論。3、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者村民會議討論透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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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18年宅基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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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面積超瞭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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