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違法分包中侵權責任是什麼?
一、承包人違法分包中侵權責任是什麼?
違法分包人的責任是簽訂的施工合同是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收繳非法所得,如果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的,承包方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給第三人或者將其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支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第三人。
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認定無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承包人因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與他人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當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認定無效。
二、違法分包認定標準
(1)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個人的;
(2)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單位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施工的;
(4)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房屋建築工程的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鋼結構工程除外;
(5)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的;
(6)勞務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勞務再分包的;
(7)勞務分包單位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築材料款、週轉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費用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分包行爲。
違法分包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並且需要做出相應的補償,違法分包的認定標準包括將工程分包給個人,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合同中沒有約定,又未經建設單位認可將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單位施工等。
-
農村土地確權有糾紛如何辦
律師解析:首先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1、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2、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是指當事人因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其他有關土地的權利歸屬問...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序是怎樣的?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協議、招標、掛牌、拍賣。(一)招標出讓土地程序1、土地交易的招標可採用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透過土地市場載體、媒體等形式發佈招標公告而進行的招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向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發出招...
-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
集體土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享有的一項用益物權。集體土地轉讓的相關法律是怎麼規定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本文爲您詳細解答。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爲,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
-
民法典土地租賃合同違約應咋賠償
律師解析:《民法典》中土地租賃合同違約賠償方式有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