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是否應簽訂書面合同
土地承包4.68K
律師解析:根據法律規定,農村土地承包一般是要求籤訂書面合同的,因爲所簽訂的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是一種物權憑證,它的發放表明村民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在確立了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關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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