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非法人組織有哪些?
去年剛頒發,目前實行不到半年的民法典,是在民法典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後制定的,由於修改幅度較大,故而導致不少人不能理解。與民法典一樣,民法典也有關於非法人組織的規定,那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非法人組織有哪些?
一、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非法人組織有哪些?
1、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2、非法人組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登記。
設立非法人組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3、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4、非法人組織可以確定一人或者數人代表該組織從事民事活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組織解散:
(1)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6、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以上供參考。
二、《民法典》規定非法人組織要符合什麼條件?
(一)非法人組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登記。
(二)設立非法人組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三)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四)非法人組織可以確定一人或者數人代表該組織從事民事活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組織解散: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
(七)非法人組織的責任是無限連帶責任,與法人承擔有限責任完全不同。這是非法人組織與法人的根本性區別之一。無限責任的特點,就是在非法人組織的債務超過了非法人組織擁有的財產的情況下,出資人或者設立人不僅應接受出資損失的事實,須以非法人組織的財產清償債務,還應當以自己的全部其他財產對非法人組織的債務承擔責任,而不是像法人那樣僅以出資爲限承擔民事責任的有限責任(有限合夥人的責任除外)。
(八)承擔非法人組織債務的主體,是出資人或者設立人。非法人組織在設立時,都有自己的出資人或者設立人。對於非法人組織的債務,所有的出資人或者設立人都應當承擔無限責任。
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卻依舊可以從事商事行爲的組織,且依舊需要依法進行登記,若由於經營不善,導致破產其資不抵債,那麼,其出資人需要以自己的全部資產,常丹債務,由此可以看出,非法熱組織的出資人要求是比較高的。
-
民法總則宣告死亡日期的規定是怎樣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死亡分爲理性死亡啊、非理性死亡、宣告死亡三類,對於非理性死亡的情形,公安機關需要介入調查,抓捕犯罪嫌疑人,對於宣告死亡的情形,必須是經相關當事人進行申請,然後人民法院審覈,滿足條件的,可以宣告死亡。具體...
-
民法總則規定代理人的法條是什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將生效,《民法總則》相應廢止。提到代理人,相信大家應該有一個大概的瞭解。比如說涉及到民事案件或者是刑事案件當中的時候,自己的案件交給誰全權代理,那麼這個人就稱之爲代理人。代理人是有着自己的工作準則的,並且代理人的權利也受到法律...
-
民法總則無順序的規定是怎樣的?
不少民事主體,由於不瞭解之前的民法通則,和目前頒發並實行的民法總則之間的聯繫和區別,故而在現實生活之中,依舊認爲死亡宣告是由順序的,實際上,目前民法總則無順序,作出此項變化的原因,是由於我國的社會環境,已經發生了較爲明顯的變化。一、民法總則無順序的規定是怎樣...
-
民法總則規定胎兒的權利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民法典》對於各類事項都有了一個明確具體的規定,標誌了我國的法制進步,其中對於胎兒的權利也有了全面的規定,那麼規定胎兒的權利有哪些呢?一、民法典規定胎兒的權利有哪些胎兒只有在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