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規定非法人組織包括什麼?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民法總則》將廢止。
民間的團體活動或者是正常的公司,一般情況下都有自己的法人,但是法人在登記的時候,對公司或者是法人本人都是有要求的,如果沒有滿足規定的話,那麼是沒有資格設立法人的。但是,在我國的《民法典》中規定的有非法人組織。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一下《民法典》規定非法人組織包括什麼?
一、《民法典》規定非法人組織包括什麼?
第一百零二條 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託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託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託。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託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係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並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覈。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檔案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這就是說,作爲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爲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就可能爲其承擔責任。
三、法人的成立條件
1、依法成立
(1)、法人組織的設立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包括它的組織機構、設立方式、經營範圍和方式等必須合法。
(2)、法人成立的審覈和登記程序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2、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
法人擁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這是法人開展活動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也是法人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和保障。所謂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一般而言,“財產”是對企業法人的要求,“經費”則是針對非企業法人而言的。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法人的名稱是其擁有獨立人格的標誌,也是區別於不同法人的標誌,法人的名稱權是財產性的權利,除了享有專用權之外,還可以轉讓、出賣。法人的組織機構是對內管理法人事務和對外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機構總稱,也包括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同類別的法人,其組織機構設定也不盡相同。法人的組織機構通常包括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
大家對於非法人組織首先要有一個認識,本意就是指不具備法人資格,但是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我國《民法典》中的非法人組織包括合夥企業、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的服務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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