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籤勞動合同怎麼仲裁
可以收集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證據來進行勞動仲裁。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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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糾紛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嗎?
律師解答:可以,但有例外。律師解析:可以,但有例外。一、可以直接訴訟,當事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勞務合同、起訴狀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送達開庭公告,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當事人帶齊證據資料到庭參加庭審。二、但是有仲裁協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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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確認需經仲裁前置程序嗎?
一、勞動關係確認需經仲裁前置程序嗎?不需要,勞動關係確認只需要提交相關證據到仲裁機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即可。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前置是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首要程序,凡是勞動爭議,必先經過仲裁。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有調解、仲裁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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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籤勞動合同怎樣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如果協商不一致的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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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勞動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律師解析:職工勞動糾紛可以打官司,但是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產生勞動糾紛的,可以透過以下途徑處理: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自行協商處理,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協議書;2、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督保障部門投訴,由勞動監督保障部門介入處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