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如果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一、在我國如果公司不讓辭職怎麼辦
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或勞動合同解除。沒有簽訂合同隨時可以走人,但最好能留下工作到某日的證據,以便維護自己的權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82、38、46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27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6、3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如果想全面維護合法權益,建議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的權益,會使一生受益。
二、在公司辭職的程序
(一)一般正規的公司,都會籤合同的。因此,我們只要堅持按流程辦即可。一般是提前半個月遞交辭呈只會交接事件,如果還在試用期,一般提前一週以內和老闆說就行
(二)側方面打聽原因:爲什麼老闆會不同意辭職,是因爲公司實在不能空缺職位,還是說本人確實很優秀。如果是後者,我們可以開誠佈公的和老闆談談,如果能達到和解那是最好不過,不能也該放走了。
(三)交接工作:如果在一個很重要的職位上,那麼老闆肯定不願意放走的。因此 我們要提前做好一系列的交接工作,不要讓自己被迫留下。
(四)表明態度:老闆在員工辭職時,一般都會挽留一番。一旦是真心的想辭職,那麼一定要表明自己的態度,亮出自己辭職的決心。千萬不要猶豫,否則只會坑自己。
(五)申請法律幫助:如果已經盡到了自己的義務,而老闆依舊不肯放人走的話,我們可以申請合理的法律幫助。
(六)總而言之,如果真心想辭職,那麼就要堅定決心。但是,也要提早爲自己規劃好今後的行程,可不要一時興起辭職
如果公司不讓辭職,那麼員工可以用《勞動合同法》來保護自己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因爲員工有辭職的權利。沒有簽訂合同隨時可以走人,但如果沒有簽訂合同可以向公司起訴要求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
-
勞動爭議的解決措施有哪些
一、勞動爭議的解決措施有哪些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條例》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四種方式和程序解決其爭議:1、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當然,協商解決並不...
-
裁員補償金和賠償金怎麼計算?
裁員補償金和賠償金怎麼計算?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四十一條第一款進行經濟性裁員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
-
羅XX與江西XX公司經濟補償金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上訴人(原審被告)江西XX公司,住所地九江市廬山區德化西路慧龍新城XX。法定代表人楊XX,公司總經理。委託代理人羅時光,江西開河律師事務所律師。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羅XX。委託代理人羅XX。上訴人江西XX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因經濟補償金糾紛一案不服九江市廬山區人民法院...
-
法定節假日加班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法定節假日加班補償標準是什麼?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