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開會培訓算加班嗎
一、一般公司開會培訓算加班嗎
公司開會培訓一般不算是加班,但還是需要具體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爲了用人單位的直接或間接利益,在工作時間以外提供額外勞動。爲了確定員工是否屬於加班加點,一般會依照以下幾點進行判斷:(一)是否爲用人單位所要求或是否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二)是否爲了用人單位的利益; (三)是否在標準工作時間之外。
如果符合上述三個條件,應當視作加班加點。公司是佔用勞動者休息時間培訓的最終受益者。通常情況下,培訓應當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進行,而將其安排在節假日或其它休息時間,無疑節約了正常的工作時間,公司自然可以透過擠出來的正常工作時間獲得更多的效益。員工透過培訓獲得技能,或者明確、瞭解業務流程規則等,有利於更好開展工作,爲公司創造出更多、更好的經濟效益。雖然培訓不屬於直接生產經營,但它卻促進了生產經營,最終使公司受益。所以,公司佔用下班後時間培訓員工,是屬於加班加點的情形。勞動者有權要求獲得加班費,公司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加班的種類
1、法定加班,是指法律規定的,在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或者因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衆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以及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無需徵得勞動者同意即可延長工作時間。
2、協商加班則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的同意的加班。
三、加班的相關規定
1、每日不得超過1-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休息日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安排補休。安排補休的,不計算加班時間。
3、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得以安排補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時間。
四、加班工資計算中的注意事項
1.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爲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具體按以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的70%確定。
同時加班工資中不包含相關的補貼以及相關的獎金和津貼。如果用人單位違法相關的勞動法規,員工可以向勞動局舉報企業,勞動行政部門會根據事實給予相應處罰,保障勞動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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