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派遣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賠償?

派遣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賠償?

一、派遣合同到期不續簽怎麼賠償?

一般事業單位沒有編制時候但又需要用人時候就會用派遣人員,而派遣人員是屬於勞務派出公司的人力資源,暫時還不屬於用人單位員工,等到用人單位有編制後可以轉爲用人單位員工。但是所享受的待遇和社會保險與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都是一樣的。用工單位不續簽,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單位不用補償。職工無工作期間,勞務公司應當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工資。

如果派遣公司不續簽勞務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終止勞務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於原用工單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支付補償金。被派遣勞動者因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勞務派遣單位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被派遣勞動者不同意的,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被派遣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係,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再由該人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

二、用工單位在勞務派遣中注意哪些事項?

用工單位在運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勞動合同法》本着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規定了用工單位對派遣勞動者的五項義務。從此規定來看,用工單位若只爲節省成本而運用勞務派遣方式,則此目的將來是無法實現的。

2、法律要求用工單位對被派遣的勞動者與本單位的勞動者要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所謂“同工”是指同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謂“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應享受相同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保險和福利等待遇。

3、被派遣勞動者可以參加用工單位的工會,也可自行組織工會。因此,用工單位對此規定應透過派遣協議與派遣單位具體約定,加以落實,在操作過程中還應注意將本單位的勞動者與被派遣勞動者有所區別,以免因誤解給用工單位帶來麻煩。

4、用工單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機構,給本系統派遣勞動者。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在很多行業比較常見,勞務派遣人員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協議,和勞務派遣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等合同到期後,派遣單位方面不續簽的,要給勞務工一定的賠償。不是非法解除的話,就按照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