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入職後多久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入職後多久籤勞動合同?
應當在入職後的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且在簽訂合同時約定試用期。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二、如何訂立勞動合同
(1)訂立前的知情權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瞭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瞭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2)勞動合同的文字與文字勞動合同文字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字,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字,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字爲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3)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合同成立。
新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爲一年。
以上就是勞動者入職後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應當基於實際情況而定,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和認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仲裁處理,對於不同情況的裁定還需要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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